1.4.1。概述:2006年,佛蒙特州的立法机关颁布了《佛蒙特州网站法案》(VSA标题22的第16章)(“ ACT”)。该法令授权创建佛蒙特州网站(“ Web Portal”或“系统”),以免费增加纳税人的费用,易于访问佛蒙特州的代理商以电子或磁形式存储,收集或生成的信息。Web门户应由根据该法案构成的Vermont Web门户网站委员会(“ Web Portal board”)管辖,并应“完全由通过门户收取的金融交易收取的费用。国家正在寻找一个或多个供应商(“ Web Portal提供商”或“提供商”)来开发和维护企业Web服务。这些称为“ Web Portal”的Web服务将帮助人们在线访问政府实体,服务和信息。所选供应商将负责监督与Web门户相关的多个服务。所选供应商将管理和维护佛蒙特州Web Portal。存在Web门户网站,以使公众更容易在线访问州政府的信息。该合同将涉及管理核心网站,并根据代理需求开发其他数字服务。此RFP区分了自资助的Web门户网站模型和其他合同工作(附件)所涵盖的内容,使职责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