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 目的1.01本协议的一般目的是建立和维持医院与本协议涵盖的护士之间的集体谈判关系;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供了工会与医院之间正在进行的沟通方式,并迅速处理申诉,最终解决争议,并建立和维持相互满意的薪水,工作时间和其他就业条件。1.02认识到,护士希望与医院合作,为患者提供最好的护理和健康保护。根据本协议成立了适当的委员会,以实现这一目标。1.03医院不得与与违反集体协议的任何雇用条款或雇用条件有关的雇员提出和/或签订任何协议。任何此类协议均应为无效。1.04认可医院将联盟承认为所有注册护士和护士的唯一和独家谈判代理,并在多伦多市多伦多格雷斯健康中心(Toronto Grace Health Center)拥有护理能力的临时注册证书,保存,除了经理和员工健康协调员之上的管理人员和人员外,除外。第2条 - 定义2.01注册护士是一名护士,他根据受监管的卫生专业法和《护理法》,在安大略省的护士学院持有注册证书。这种终止不应是申诉或注意:如果员工处于签约的护理职位以外的职责,则履行受监管的卫生专业法案的职责和责任,则应以与本文一致的方式对待他们。2.02持有临时班级注册证书的护士必须在其临时班级注册证书到期之前获得其通用班级注册证书。如果护士在临时班级注册证书到期之前未能获得其通用班级注册证书,则可以将其置于无薪休假后,否则将从医院的雇用中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