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手册 自 2008 年本手册首次出版以来,已出台了多项与联邦机构与印第安部落协商有关的政策。这些发展包括美国各主要部门都采用了部落协商政策,以及美国支持《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ACHP 还就第 106 条过程中的部落协商具体问题发布了额外指导,并作为跨机构工作组的成员,就更广泛的部落保护主题发布了指导。这些新发展将在整个指导中引用。 本手册的重点是第 106 条审查过程中的部落协商。它旨在为负责遵守第 106 条的联邦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参考。部落历史保护官 (THPO) 和部落文化资源经理也可能会发现这本手册很有帮助。读者应该对第 106 条审查过程有基本的了解,因为本文档仅关注第 106 条部落协商。它不是了解第 106 条职责全部范围的来源,例如咨询州历史保护官员 (SHPO)、让公众参与或咨询夏威夷原住民组织 (NHO)。1 各机构应补充本文件,并制定其机构特定的有关部落协商的法规、指令、政策和指导。许多机构已经这样做了。联邦机构还应注意,许多印第安部落都有自己的适用于部落土地上的项目和开发的法规、法规和政策。此外,联邦机构工作人员应将有关第 106 条审查流程以及在此流程中与印第安部落协商的要求的问题转交给其机构的联邦保护官 (FPO)。最后,机构工作人员可从 ACHP 获得帮助,以理解和解释第 106 条的要求,包括部落协商。有关第 106 条要求的一般信息,请访问 ACHP 网站 http://www.achp.gov。有关部落协商的其他问题,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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