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 RPS 计划于 2002 年由参议院法案 (SB) 1078 (Sher, 2002) 建立,最初要求到 2017 年 20% 的电力零售量必须由可再生资源满足。该计划在 2006 年根据 SB 107 (Simitian, 2006) 得到加速,要求到 2010 年达到 20% 的要求。2011 年 4 月,SB 2 (1X) (Simitian, 2011) 规定到 2020 年实现 33% 的 RPS 要求。2015 年,布朗州长签署了 SB 350 (de León, 2015) 法律,要求到 2030 年 12 月 31 日实现 50% 的 RPS。SB 350 还包括中期年度 RPS 目标和三年合规期。此外,SB 350 要求 65% 的 RPS 采购必须来自 10 年或更长时间的长期合同。2018 年,SB 100(de León,2018)加速并将 RPS 提高到 2030 年的 60%,并设定了到 2045 年 100% 的零售电力销售由可再生和零碳资源满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