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不应因为基于不可靠的法医证据而被定罪而被迫服刑,或面临死刑和处决。但现实情况是,许多无辜的人正在服刑,甚至面临处决,仅仅是因为他们的陪审团信任法医证据——从 DNA 到指纹再到弹道证据——而这些证据后来被发现不可信,”德克萨斯州辩护服务处特别项目主任、报告的主要作者 Estelle Hebron-Jones 说。“十年前,德克萨斯州立法机构为那些因有缺陷的法医证据而被错误定罪的人迈出了革命性的一步:它通过了德克萨斯州刑事诉讼法第 11.073 条。作为美国第一部此类法规,11.073 为那些因虚假法医证据而被定罪的人开辟了一条道路,让他们能够证明自己的过错并最终获得自由。但这项法律尚未兑现其承诺,”Hebron-Jones 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