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根据《2013 年公司法》第 139、141、142 条及所有其他适用条款(如有),结合《2014 年公司(审计和审计师)规则》(包括任何法定修改或重新颁布),并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建议,M/s GSA & Associates LLP,特许会计师,(公司注册号 00257N/N500339)被任命为公司法定审计师,任期为连续 5(五)年,任期从本次第 35 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 2027 年举行的第 40 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其薪酬及与审计相关的现金支出报销由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决定。董事/专职董事和首席财务官与审计师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