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49.0
根据《县政府法》 2012年的法律要求,准备县空间计划。第110(1)条规定,该县应有一个基于GIS的数据库“空间计划”,该数据库是组织和分发活动以实现发展目标的框架。过去,缺乏有效的计划导致城市中心人满为及,道路基础设施差,不断的交通拥堵,公共设施不足,土地用途冲突等等。这种无效的计划导致对非正式定居点的促进,这些定居点对该县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城市化的这些负面影响,以便将城市中心保留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不仅对县,而且对整个国家以及整个国家以及维持平衡的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