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举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2.1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是在市长理事会的每年的最后一次会议上选出的。2.2任何理事会成员都可以在市长理事会会议上提名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职位,该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该提名必须由另一名理事会成员借调,必须由如此提名的理事会成员接受。2.3如果提名了多个以上的主席或副主席或董事会指定的人,则将通过秘密投票进行投票,以确定提名提名时的结果。 由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确定,获得最多投票的人将担任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的指定。 2.4选举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将根据每位理事会成员的一(1)票决定,并在会议上出席会议。 2.5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将任期一(1)年,于1月1日开始,并于随后的12月31日结束。 2.6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应宣布他们打算通过在11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理事会成员来寻求连任。。2.3如果提名了多个以上的主席或副主席或董事会指定的人,则将通过秘密投票进行投票,以确定提名提名时的结果。由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确定,获得最多投票的人将担任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的指定。2.4选举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将根据每位理事会成员的一(1)票决定,并在会议上出席会议。2.5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将任期一(1)年,于1月1日开始,并于随后的12月31日结束。2.6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会指定应宣布他们打算通过在11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理事会成员来寻求连任。2.7如果主席或副主席或董事会指定空缺,市长理事会将在下次会议上选举新的主席或副主席或董事会,以任职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