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第1节代理机构政策要求和例外国家范围内的信息安全政策要求代理商采用可接受的使用策略,以描述使用国家网络,信息和信息系统的职责和预期行为。(安全规划政策,PL-4 - 行为规则,人事安全政策,PS-6 - 访问协议)。这种可接受的使用策略阐明了开发和使用个人代理使用的最低要求。机构可能会采用更严格的政策。本政策模板中最低要求的例外必须由州首席信息官以书面形式批准。代理商必须使用信息技术部(NCDIT)例外请求流程,并要求对本政策要求任何例外。至少应每年对此可接受的使用政策进行每年审查。第2节。代理模板状态机构可以使用以下模板进行可接受的使用策略。选择不使用模板的代理商必须在以下可接受的使用策略中包括第1-4节的所有元素,以供其代理使用。如果代理商选择允许个人使用信息技术资源,则必须在其自身可接受的使用策略中包括第3节的最低要求 - 偶然使用本政策(第9页)。

北卡罗来纳州的状态 -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

北卡罗来纳州的状态 -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PDF文件第1页

北卡罗来纳州的状态 -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PDF文件第2页

北卡罗来纳州的状态 -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PDF文件第3页

北卡罗来纳州的状态 -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PDF文件第4页

北卡罗来纳州的状态 -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AUP)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