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这些财政条例适用 - (a)所有部门,但仅按照第1至24和26条规定的范围; (b)到所有宪法机构,但仅在第1至22条中所示的程度上; (c)到附表2中列出的所有公共实体,但仅按照第6.1.2段和第24、25、27至29和31至33条规定的范围; (d)到计划3A和3C中列出的所有公共实体,但仅在第6.1.2段中所示的范围内,以及第16、16A,24至28和30至33的条例; (e)到计划3B和3D中列出的所有公共实体,但仅按照第6.1.2段和条例第16、24、25、27至27至29和31至33条所示的程度; (f)向南非税务局作为附表3A公共实体,但仅在第6.1.2段中所示的范围内,第16、16A,24至28和30至33。1.2.2这些国库法规,在上下文中阅读,也适用于南非税务局作为部门,但仅在6.1.2、7.1、7.1、7.2、11.1、11.2.1、11.2.1、11.2.1(a),11.3、11.3、11.4、11.4、12.1.1.1.1、12.2.1.2.1(a)中(12.1),12.1(d),12.1.1.1.2,11.2.1,11(a),12.1.1.2,11.2.1,12.12。 12.7.3,15.4,15.7,15.10.2,15.11,17.2和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