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是回购交易和买入/卖回交易的统称。1 在回购中,一方以某一价格向另一方出售一项资产(通常是固定收益证券),并承诺在未来某个日期或(在开放式回购的情况下)按要求以不同价格从第二方回购相同或同一资产的另一部分。2 如果卖方在回购期间违约,买方(作为新所有者)可以将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以抵消其损失。因此,该资产充当了抵押品,并减轻了买方对卖方的信用风险。尽管资产在回购开始时被直接出售,但卖方承诺在未来回购该资产意味着买方只能暂时使用该资产,而卖方也只能暂时使用首次销售的现金收益。因此,尽管回购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证券的销售和回购,但其经济行为类似于抵押或担保存款(回购的主要用途实际上是现金的担保借贷)。买方在回购开始时支付的价格与他在回购结束时收到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他实际上借给卖方的现金的回报。在回购交易中,现在通常在买入/卖回的情况下,这种回报以年利率百分比表示,称为回购利率。虽然法律上不正确,但回报本身通常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