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警卫队压载水管理法规与国际海事组织 (IMO) 压载水管理公约的主要区别在于设备测试和验证协议。2005 年,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了 G8 指南,供船旗国政府对压载水管理系统 (BWMS) 进行型式认证,并于 2008 年进行了更新。目前,这些指南是建议性指南,因为它们尚未作为强制性规范生效。船旗国政府对这些指南的应用方式不同,它们不要求由独立于制造商的组织进行型式认证测试。相比之下,美国的型式认证测试程序是强制性的、详细的,并规定了独立于制造商的测试。值得注意的是,海岸警卫队法规和国际海事组织压载水管理公约中的压载水排放标准相似,但不相同。压载水管理公约 D-2 条例中的排放标准以“可行”(即能够繁殖)生物为术语,而海岸警卫队的排放标准则以“活”生物为术语。此外,正如这里所述,证明 BWMS 符合排放标准的测试要求是不同的。1.2 现在 BWM 公约已经批准,美国法规在其生效后是否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