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加强对“黄金护照”和“黄金居留许可”计划的控制(或禁止),委员会于 3 月 28 日向成员国发布了一项建议。该建议要求仍在实施投资者公民身份计划的成员国立即终止此类计划,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应撤销先前授予受到制裁的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国民的公民身份。关于投资者居留计划,委员会要求成员国 (a) 在签发任何投资居留许可之前建立并进行严格检查; (b) 立即撤销或拒绝续签根据投资者居留计划向受到欧盟制裁的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国民签发的居留许可; (c) 暂停向所有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民签发根据投资者居留计划签发的居留许可。该建议要求持有此类制度的成员国在 5 月底之前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随时向议会和理事会通报事态发展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