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有权批准发行股份。股东大会还可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发行股份并确定股份发行的条款和条件。股份持有人有权按其所持股份的总面值比例优先认购任何新发行的股份,但以下情况除外:(i) 以现金以外的对价发行的股份,(ii) 发行给公司员工的股份,以及 (iii) 根据先前授予的认购这些股份的权利发行的股份。有关优先购买权的合同地位,请参阅“- 3.2:与主要股东的关系”。股东大会还有权限制或排除与新发行股份有关的优先购买权,并可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限制或排除优先购买权。如果出席或代表的股东大会不足已发行股份的一半,则所有决议必须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但是,空中客车 SE 的章程(“章程”)规定,如果每股总发行价超过 5 亿欧元,且不存在优先认购权(根据荷兰法律,或因为主管法人团体已排除优先认购权),股东大会无权通过任何股东决议发行股份或授予认购股份的权利。如果股东大会希望指定董事会有权决定此类股份发行或授予权利,则适用相同的限制。公司章程中的这些限制只能由股东大会以 75% 的投票多数更改。根据 2022 年 4 月 12 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 AGM ”)上通过的股东决议,发行股份和授予认购股份的权利以及限制或排除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的权力已授予董事会,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