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750.直升机和倾转旋翼机飞行员健康状况研究。(a) 需要进行研究。—国防部长应对职业直升机和倾转旋翼机飞行员进行研究,以评估直升机和倾转旋翼机的操作与此类飞行员所经历的急性和慢性疾病之间的潜在联系。(b) 要素。— (a) 小节下的研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职业直升机和倾转旋翼机飞行员与对照人群进行比较的研究: (A) 考虑此类飞行员操作飞机的时间; (B) 检查此类飞行员所经历的急性和慢性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 (C) 确定此类飞行员是否比对照人群经历更高程度的急性和慢性疾病。(2) 如果在这些飞行员中观察到更高程度的急性和慢性疾病,则应解释—— (A) 疾病的具体原因(例如全身振动、座椅和驾驶舱人体工程学、着陆负荷、硬撞击和飞行员佩戴的装备);以及 (B) 如果原因没有得到缓解,治疗疾病的任何相关费用。(3) 相关科学文献和先前研究的审查。(4) 部长认为适当的其他信息。(c) 持续时间。— 根据第 (a) 款进行的研究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两 (2) 年。(d) 报告。— 部长应在根据第 (a) 款完成研究后 30 天内向参议院和众议院军事委员会提交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