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原始数据 - 本项目期间生成的观察日志和其他原始记录是合法记录,将保留以备数据核查,并存储在国家档案馆中。这些日志必须是原创的、清晰易读的、整洁的、清楚的,并且用不可磨灭的黑色墨水完整填写,这一点非常重要。原始数据将被保存,未经修改,无论是手写还是计算机记录形式。在原始记录(纸质或数字)中,不得擦除或抹去任何内容。记录表格上的所有可用空间都应填写。如果表格上有错误,请在错误处划一条线,并在上方或侧面写上更正。如果空间太小而无法进行现场更正,请使用新的日志表重新开始,但是,不要在办公室重新复印表格以制作“干净”的副本。对原始记录数据的所有更正都应附上说明。所有记录信息必须整洁清晰。对计算机记录数据的所有编辑都将在原始副本上进行。始终提交数据的原始版本,而不是手工副本、影印件或数字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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