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初始资格而言,本计划概要说明 (SPD) 中的“工作”一词是指 BJC 工资系统中的预算小时数,而不是实际工作小时数。为了在初始资格日期之后保持并继续符合计划资格,您必须继续实际工作至少:如果您是常规全职员工,则每周工作三十五 (35) 小时(每个工资期七十 (70) 小时)或如果您是常规兼职员工,则每周工作二十四 (24) 小时(每个工资期四十八 (48) 小时)。BJC HealthCare 保留定期审核 BJC HealthCare 工资系统中的实际工作小时数的权利,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足以维持福利资格。BJC HealthCare 保留根据每位员工的审计结果更新员工资格状态的权利,该状态基于实际工作时间。为了保持资格,实际工作时间包括带薪休假 (PTO)、短期残疾 (STD)、低普查和无薪批准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