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法国巴黎银行 1(“BNPP”、“银行”或“发行人”)可不时发行以发行人和相关交易商(定义见下文)同意的任何货币计价的不记名或记名票据(分别称为“不记名票据”和“记名票据”,合称为“票据”)。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或“本文件”)取代并替代与本计划相关的所有先前发行通函或招股说明书。根据本文件日期或之后发行的任何票据(定义见下文)均受本文件所述条款的约束。这不会影响任何已发行的票据。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8 条所指的基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条例》”指 2017 年 6 月 14 日颁布的 (EU) 2017/1129 条例(经修订)。可以发行票据,其收益(无论是就该等票据应付的任何利息及/或其赎回金额而言)与一个或多个指数(包括自定义指数)(“指数挂钩票据”)或任何公司的一股或多股股票(包括两股或多股相互挂钩以便作为单一单位交易的股票(“合订股票”)、全球存托凭证和/或美国存托凭证)(“股票挂钩票据”)或一个或多个通胀指数(“通胀挂钩票据”)或一种或多种商品或商品指数(“商品挂钩票据”)或一个或多个基金权益或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基金指数或欧元基金保险或投资政策或资本化合约(“基金挂钩票据”)或一个或多个特定实体的信贷(“信贷挂钩票据”)或一个或多个基金股份或交易所交易基金、交易所交易票据、交易所交易商品或其他交易所交易产品的权益(各称为“交易所交易工具”)(“ ETI 挂钩票据”)或一个或多个外汇汇率(“外汇(FX)利率挂钩票据”)或一个或多个基础利率(“基础利率挂钩票据”)或其任何组合(“混合票据”),如本文所述。票据可规定结算将通过现金结算(“现金结算票据”)或实物交割(“实物交割票据”)的方式进行,如适用的最终条款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