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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C 2006 年指南可以改变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根据《巴黎协定》,每个国家都必须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PCC) 提供的指导,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提供可靠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根据《增强透明度框架》,每个国家都必须应用 IPCC 2006 指南来完成温室 [...]
来源:科学特色系列根据《巴黎协定》,各国必须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PCC) 提供的指导,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提供可靠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根据《增强透明度框架》,各国必须应用 IPCC 2006 年指南来完成温室气体清单。从 1996 年指南过渡到 2006 年指南将导致清单反映出截然不同的国家温室气体总量。
韩国翰林大学气候变化与能源研究中心的 Seungdo Kim 教授和 Kaleem Anwar Mir 博士,以及韩国环境部的 Chunkyoo Park 先生和奥地利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 (IIASA) 的 Pallav Purohit 博士探讨了在巴基斯坦温室气体清单中使用 2006 年指南与 1996 年指南相比的定量影响。在《气候变化研究进展》杂志上发表的研究文章中,Mir 博士及其同事得出了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将帮助政策制定者根据 2006 年的指南,确定巴基斯坦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AFOLU) 和废物部门国家自主贡献 (NDC) 中要针对的主要温室气体和类别的优先次序。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Kim 博士说:“这项研究应该被视为前一项研究的直接延续(第一部分 [可在线获取:https://doi.org/10.1016/j.accre.2020.05.002]),该研究讨论了能源和工业过程以及产品使用 (IPPU) 是否符合这些 IPCC 指南。” Mir 博士还补充道:“我们的研究还提供了特定行业的温室气体清单比较时间序列(1994-2017 年)分析、关键类别的识别以及巴基斯坦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趋势。”
2 2 4期刊参考:
https://doi.org/10.1016/j.accre.2021.01.003 PXFuel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