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不是价值的衡量标准

现代学术新古典经济学的谬论之一是,我们可以采取价值的基数衡量标准。从卡尔·门格尔开始的奥地利经济学家更了解这一点。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除少数例外,经济学中的几种认识论程序都受到经验主义或逻辑实证主义的强烈影响。因此,我们越来越多地发现经济学被划分为各种方法论流派,这些流派在不同程度上热衷于引入自然科学的方法,而忽视了经济学的实际任务。

在经济学中,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方法论框架,这些框架非常倾向于测量,目的是做出所谓的“可证伪的”经验预测。在人类行为研究中对实证主义的这种修改导致了一种普遍的倾向,即将价格误解为价值的衡量标准,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本文的任务就是驳斥这种普遍存在的谬论,并重新确立“价值”和“价格”这两个人类行为学类别之间的明确区别。

什么使得测量成为可能?

什么使得测量成为可能?

测量预设了一个不变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变化的实体进行计算。在自然科学中,存在相对固定的标准,这些标准随后被用作建立实体之间量级和各种程度的定量关系的媒介(例如空间、体积、长度、宽度、时间等)。某些自然现象的固定性条件使各种自然科学的物理学家和理论家能够进行规模实验并做出可测试的预测。

此外,经济学并不是缺乏科学的测量方法,而是由于其研究对象——人类行为——的性质,它缺乏适用测量技术的条件。米塞斯在《人类行为》中评论如下:

评论 人类行为 提出

价值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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