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为残疾退伍军人提供更多住房补助

退伍军人事务部今天宣布,联邦法律的一项变化允许某些严重受伤的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获得多笔补助金,用于建造或改造他们的房屋。

来源:美国陆军使用规范更正索引

华盛顿(陆军新闻社,2008 年 1 月 7 日)——退伍军人事务部宣布,联邦法律的一项变更允许某些严重受伤的退伍军人和服役人员获得多笔建造或改造房屋的补助金。

在变更之前,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服役人员只能从 VA 获得一次 10,000 美元或 50,000 美元的特殊适应性住房补助金。现在,他们最多可以使用三次,只要补助金总额不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限额。

“在服役期间严重残疾的退伍军人获得了这项福利,”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 James B. Peake 博士说。“这项变更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服役人员都有机会使用我们感恩的国家为他们提供的最大金额。”

为了确保所有以前的受助人都知道这个机会,VA 已向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邮寄了 16,000 多封信,联系那些只使用了部分补助金或最初符合资格后决定不使用补助金的退伍军人。

过去一年的反响非常热烈,迄今为止已收到 4,600 多份申请。其中,约 3,900 名退伍军人根据新法律被确定为符合资格,并且已经颁发了 200 多笔补助金。

在过去 10 年中,VA 平均每年收到约 1,000 份适应性住房补助金申请。自 1948 年该计划启动以来,它已向约 34,000 名严重残疾的退伍军人提供了超过 6.5 亿美元的补助金。

为确保满足退伍军人和服役人员的需求并合理使用补助金,VA 在整个过程中与承包商和建筑师密切合作,设计、建造和改造满足个人住房可及性需求的房屋。

VA 的住房贷款担保计划和美国原住民直接贷款计划也可与 SAH 福利一起使用,用于购买适应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