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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塑料废物贸易中的废物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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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发展中经济研究所信息衡量贸易反应
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首先询问全球塑料废物贸易是否遵循废物避难所模式,将环境负担从较富裕和环境法规较好的国家转移到较贫穷和/或法规较弱的国家。其次,我们评估中国实施禁令后全球塑料废物贸易的国家构成如何变化。根据我们的研究结果,我们对全球塑料废物贸易对经济福利和环境危害空间分布的影响提出了一些见解。
为了理解这些问题,我们首先对塑料废物贸易两端主要参与者的技术和行为进行建模。回收商是签订合同收集、分类、清洁和销售或处置可回收废物的公司。他们的部分产出被送往垃圾填埋场,其余的则卖给回收商,这些公司购买废塑料作为生产消费后树脂 (PCR) 颗粒的投入,供塑料产品制造商使用。回收商通常位于富裕国家,大多数此类国家都是塑料废物的净出口国。回收商可能位于任何地方,但许多都位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自中国禁令以来)东南亚地区。我们展示了禁令如何通过改变清洁和销售塑料废物(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出口)与简单地将其倾倒在垃圾填埋场或同等地点的相对价格来改变回收商的行为。同样,禁令改变了全球废物价格和回收商活动的盈利能力,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