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克里对健康保险公司征税

虽然我欣赏克里参议员试图促成立法妥协的立法创造力,但我反对这一政策变化。我不是那种喜欢征税又花钱的人。帖子《克里参议员对健康保险公司征税》首先出现在 Keith Hennessey 的博客上。

来源:Keith Hennessey

一位国会议员朋友问我,我对参议员约翰·克里 (John Kerry) (D-MA) 的想法有何看法,即如果医疗保险公司收取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保险费用,则向其征税。

据我所知,参议员克里的想法是对医疗保险公司征税。税额如下:

保险公司税额 = 35% X(他们向客户收取超过 25,000 美元的家庭保险费)

保险公司税额 = 35% X(他们向客户收取超过 25,000 美元的家庭保险费)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 15,000 美元的价格出售家庭保险,则无需缴纳新税。如果保险公司对家庭保险收取 27,000 美元,则保险公司将向财政部支付 35% X(27,000 美元 - 25,000 美元)= 700 美元。

实际上,计算将以总计方式进行。保险公司可能会向一家公司出售 1,000 份超级昂贵的家庭保险,每份 27,000 美元,并向财政部支付 1,000 X 700 美元 = 700,000 美元。

我相信保险公司会将大部分(全部?)这些成本转嫁给保险购买者。我们过去有 3% 的电话消费税,这实际上是对电话公司征收的。这些公司只是将其添加到您的账单中,并将税款转嫁给他们的客户。我相信这里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因此参议员克里的提议将导致那些现在购买非常昂贵的健康保险的人支付更高的保费。

您应该知道 25,000 美元非常高。2007 年,一个家庭的平均年度健康保险费约为 15,000 美元。我估计现在大约在 16,500 美元左右。

我曾起草了一篇很长的文章,详细阐述了这一点,但文章太过冗长。因此,我将略过所有细节,只提供我的结论,这些结论非常个人化。有时,我会试图说服您相信我确信在分析和可证明方面正确的事实或分析。在这里,我提供的是个人政策判断。无论如何,以下是……

我对克里提案的结论

我对克里提案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