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或原文请订阅后点击阅览
H.R. 3157,《国家能源问责制法》
众议院能源与商业委员会于2025年6月25日报告
来源: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博客H.R. 3157将修改1978年的《公共公用事业监管政策法》,要求国家监管机构在颁布后的一年内决定是否评估是否评估与间歇性能源有关的政策,例如太阳能和风能生成的力量。评估需要解决法案中指定的标准,监管机构需要公开提供这些发现。评估将适用于要求该州使用的一部分电力的州来自无法在不中断的情况下至少连续30天(包括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产生或采购电力的设施。
H.R. 3157将修改1978年的《公共公用事业监管政策法》,要求在颁布的一年之内,要求州监管机构决定是否评估与间歇性能源有关的政策 - ,例如太阳能和风产力。评估将需要解决法案中指定的标准,监管机构需要公开提供这些调查结果制定该法案不会改变联邦责任;因此,CBO估计实施H.R. 3157不会影响联邦预算。
H.R. 3157将通过要求国家公用事业委员会确定是否评估是否评估有关间歇性能源政策的程度来影响其州在其州内电力系统的可靠性的程度,从而实施一项政府间授权(UMRA)。该要求将通过根据《公用事业监管政策法》提高这些实体的责任来扩大政府间授权。 CBO估计,该任务将导致行政成本的增量增加,而行政成本将不超过政府间授权的UMRA中的门槛(2025年为1.03亿美元,每年进行通货膨胀调整)。
该法案不会按照UMRA定义的私营部门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