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在慢慢明确大学的照顾义务

高等法院的裁决可能会对寻求大学合理调整的残疾学生产生重大影响。Jim Dickinson 详细介绍了

来源:Wonkhe | 高等教育政策、人物与政治

想象一下,你是一名学生、一名教职员工、一名家长,甚至是一名议员,试图弄清楚大学对学生负有何种类型、级别或性质的“注意义务”。

注意义务

前几天,Janet Daby 被问及注意义务问题。她的日常工作是儿童、家庭和福利部长,但鉴于 Jacqui Smith 是上议院议员,她也兼职担任高等教育的发言人。

她的回答如下:

答案
该部门的立场是,高等教育的注意义务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出现。此类情况将由法院根据正在审议的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背景来决定,并将取决于法院对公认的普通法原则的适用。

该部门的立场是,高等教育的注意义务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出现。此类情况将由法院根据所审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背景决定,并将取决于法院对公认普通法原则的适用。

这已经没什么帮助了,但法院似乎也不太清楚。 与此相关的是,有一篇相当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正在报道一个案件,该案件涉及剑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该学生起诉大学拒绝授予他博士学位。

《邮报》一如既往地使用暗示性的引号,标题如下:

邮报
剑桥大学法学院学生在未获得博士学位后起诉大学,声称大学阻碍了他的律师生涯,因为他“不太有能力”写论文。

剑桥法学院学生在未获得博士学位后起诉大学,声称大学阻碍了他作为律师的职业生涯,因为他“不太有能力”写论文。

这个案子本身很有趣,因为法官在最近的一次上诉中区分了旨在保护学生的不同法律。

经常报告合理调整方式的问题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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