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民权并不真实

人们普遍误以为,宪法规定美国政府必须向在美国境内出生的所有人授予公民身份。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唐纳德·特朗普昨天发布了一项新的行政命令,宣布所谓的“出生公民权”不适用于非法居住在美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子女。该命令部分内容如下:

内容
(a) 美国的政策是,美国政府的任何部门或机构不得向以下人员颁发承认美国公民身份的文件,或接受州、地方或其他政府或当局颁发的旨在承认美国公民身份的文件: (1) 当该人的母亲非法居住在美国,并且该人的父亲在该人出生时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时,或 (2) 当该人的母亲在美国的居住是合法但暂时的,并且该人的父亲在该人出生时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时。

(a) 美国的政策是,美国政府的任何部门或机构都不得向以下人员颁发承认美国公民身份的文件,或接受州、地方或其他政府或当局颁发的旨在承认美国公民身份的文件:(1) 该人的母亲非法居住在美国,而该人的父亲在该人出生时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或 (2) 该人的母亲在美国合法但短暂居住,而该人的父亲在该人出生时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有些人甚至试图将获得出生公民身份的权利定义为某种自然权利。这是一些自由主义者的常用策略,他们扭曲了财产权的概念,将“权利”的概念扩展到被称为“入籍”的政府行政行为。

自然权利 法律 谁注意到 Elk v. Wilkins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