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援助,赔偿和经济增长

历史表明,繁荣是通过经济自由和自力更生而建立的,而不是通过前殖民力量的永久财务转移。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英国外交大臣戴维·拉米(David Lammy)向英国西印度群岛的前殖民地赔偿的呼吁使他的声音借鉴了他的声音。拥护者认为,财务薪酬将为这些国家提供急需的经济增长,帮助他们克服低经济增长的负担。但是,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存在缺陷。类似于外国援助,赔偿不太可能催化真正的经济发展。数十年的证据表明,外国援助无法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增长,赔偿将其起作用。实际上,促进技术采用的人力资本的面向市场的改革和投资是经济转型的更有效手段。

大量研究强调了外国援助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率低下。在研究中,查拉·阿巴特(Chala Abate)“对发展中国家的诅咒或祝福是太多的外国援助?”突出了援助依赖的悖论。许多接收者国家经历了由于持续援助流入而引起的结构改革的激励措施。这种依赖性扼杀了机构发展,促进腐败,并阻止了一个健壮的私营部门的出现。 Abate进一步强调,制度质量和经济自由是决定外国援助成功或失败的基本因素。当外国资金流入管理不善的国家时,它们会加剧效率低下而不是促进长期进步。将资金倒入管理不良的国家是对接收国和发达国家的纳税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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