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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出口商捆绑发货,作为欧盟电子商务规则的变通办法
贸易和工业部 (DTI) 表示,出口商需要考虑将发往欧盟 (EU) 的货物捆绑在一起,作为电子商务 (e-commerce) 货物新关税和合规要求的变通办法。 “建议菲律宾出口商评估这些措施对其定价结构、物流安排和海关合规性的潜在影响[...]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贸易和工业部 (DTI) 表示,出口商需要考虑将发往欧盟 (EU) 的货物捆绑在一起,作为电子商务 (e-commerce) 货物新关税和合规要求的变通办法。
“建议菲律宾出口商评估这些措施对其定价结构、物流安排和海关合规流程的潜在影响,”DTI 出口营销局 (EMB) 在周一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出口商可能希望审查产品捆绑策略,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每个包裹的关税分类数量,并在商业可行的情况下探索使用散装货物运往位于欧盟的履行中心。”
3月2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就欧盟关税同盟全面改革达成协议。
“此次改革引入了集中的欧盟海关数据中心、新的欧盟海关当局 (EUCA)、对电子商务进口的更严格控制,以及取消 150 欧元的最低关税豁免,”EMB 表示。
取消最低关税豁免将结束自 7 月 1 日起进入欧盟的所有低价值货物 (LVC) 的免税入境。
“作为一项过渡措施,从 2026 年 7 月 1 日到 2028 年 7 月 1 日(可能会延期),将对在进口一站式服务 (IOSS) 框架下申报的货物征收每个税目 3 欧元的统一关税,”EMB 表示。
欧盟海关数据中心部署后,这一临时统一税率将被标准共同关税税率取代。
欧盟海关数据中心将作为一个集中的、基于云的数字基础设施,旨在统一目前在欧盟成员国管理的分散的海关系统。
该平台将于 2028 年开始运营电子商务交易。到 2032 年,将向更广泛的商业贸易商自愿整合过渡,到 2038 年,将逐步成为大多数经济运营商的强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