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

不尊重?考虑一下大韩民国最高法院最近的这一判决:最高法院裁定一名海军士官不犯军事刑事法中侮辱上级罪,当时一名海军士官在海军舰艇上,在上级(上尉)拒绝接受该士官的意见后,扔下耳机说“指挥官一团糟”。结果,1999年制定的最高法院先例在27年后被改变。最高法院全院合议庭(李兴久大法官)22日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该判决根据军事刑事法侮辱上级罪,判处海军一级士官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以无罪判决发回。朝鲜商务的全文可以在这里找到。该裁决尚未在最高法院网站的英文页面上公布。

来源:全球军事司法改革

不尊重?考虑一下大韩民国最高法院最近的决定:

最高法院裁定,一名海军士官在海军舰艇上,在上级(上尉)拒绝接受该士官的意见后,扔下耳机说“指挥官一团糟”,不构成《军事刑事法》中侮辱上级罪。结果,最高法院1999年制定的判例在27年后被改变。

最高法院全体法官(李兴九大法官)22日推翻了下级法院根据军事刑事法侮辱上级罪判处海军一级士官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的判决,并以无罪判决发回。

可以在此处找到 ChosunBiz 的完整文章。该裁决尚未在最高法院网站的英文页面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