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利维坦:沃克匡特和罗斯巴德对现代刑罚的启示

处理犯罪行为的现代方式是大规模监禁,但犯罪却比比皆是。默里·罗斯巴德 (Murray Rothbard) 认为,恢复原状和其他方法优于目前的国营体系。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Loïc Wacquant 和 Murray Rothbard 来自完全不同的世界。 Wacquant 在《惩罚穷人》(Punishing the Poor,2009)一书中分析了现代国家如何通过治安和监禁来管理边缘化人口。罗斯巴德在《自由伦理》(1982)中认为,国家是强制的垄断者,真正的正义意味着对受害者的赔偿,而不是政府施加的惩罚。乍一看,它们似乎没有任何共同点。然而,当你仔细观察每个人对犯罪和惩罚的看法时,你会发现他们描述了非常相似的制度动力:刑罚制度的存在不是为了伸张正义,而是为了维持政治权力、控制弱势社区并满足公众对惩罚的渴望。

Wacquant 认为,现代惩罚的目标不是犯罪本身,而是低收入人群。他在《惩罚穷人》一书中写道,“打击的不是犯罪,而是穷人本身。”他将这种动力归因于福利紧缩和他所理解的新自由主义重组。这是 Wacquant 的解释。我在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捍卫或反驳它,而是总结他的制度分析,并将其与罗斯巴德对国家权力的批判进行比较。瓦奎特的中心观点是,随着社会保障的缩减,刑罚制度不断扩大,将监狱变成了被赶出劳动力市场的人的仓库。他将美国描绘成一个广泛的社会控制机构,惩罚主要针对街头犯罪,而许多白领的不当行为则通过行政和法律程序进行管理。

尽管他们在哲学上存在深刻的分歧,但这五人都对以监狱为中心的司法模式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提出了严重怀疑。贝克尔质疑其效率。本森提出了历史的替代方案。吉拉德揭露了其牺牲逻辑。 Wacquant 揭示了其官僚扩张。罗斯巴德提出赔偿作为原则性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