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通知规则变更后,电视频道不再有 12 分钟广告限制

分析师表示此举对电视广播公司具有积极的方向性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

电视频道的广告时长上限于 2006 年推出。

中心现已正式通报修改《有线电视网络规则》,取消电视频道广告时长12分钟的限制。早些时候,信息和广播部表示,做出这一决定是为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平的竞争和便利的营商环境。

分析师表示,这对电视广播公司来说具有积极的方向性,为库存货币化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与数字平台相比的监管劣势。

文化部的正式通知称,“1994年《有线电视网规则》第七条中第(11)款应予省略”,这是指将电视广告时间限制在每小时12分钟的修正案。

电视频道的广告时长上限于 2006 年实行,当时电视频道只有 62 个。现在这个数字已经增加到900多个。

部委称这是及时的改变

“鉴于电视广播行业发生的变化,有必要重新审视与广告时长相关的规定。在印度,无论频道是‘付费’还是‘免费’,该行业都严重依赖广告。此外,传统电视频道相对于数字媒体存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存在广告上限监管的规定,”该部在早些时候的声明中表示。

Elara Capital 在一份报告中指出,这一举措是“积极的方向”,可能会带来 1-3% 的收入收益。

“在需求和库存利用率保持健康的情况下,广播公司可以在保护收益的同时将额外的时间货币化;在需求疲软的情况下,更高的供应量会增加广告商的谈判筹码并对费率施加压力,”他补充道。

发布于 202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