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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公司印度分公司:MCA 需获得内政部批准
MCA发布了有关外国公司或外国法人团体印度子公司注册的“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印度企业事务部 (MCA) 表示,一家外国公司在其印度子公司中任命来自中国和其他陆地边境共享国家的董事需要获得内政部的许可。此外,受益所有权还需要政府批准。
这些是 MCA 周四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的一部分,涉及外国公司或外国法人团体的印度子公司的注册。外国公司可以在印度设立联络处、项目办公室或分公司。截至 6 月 30 日,在 5,300 多家注册外国实体中,有 3,300 多家公司活跃。 4 月至 6 月季度,共有 27 个新的海外商业实体在 MCA 注册。
在回答有关中国持股英国公司所需批准的问题时,该部表示:“为了遵守 MCA,任命来自陆地边境共享国家(包括中国)的董事需要通过 e-Sahaj 门户网站进行单独的 MHA 批准。”此外,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可能需要政府根据受益所有权和特定国家的限制事先批准。在多位高级部长出国吸引外国公司在印度投资之际,这些都是重要的澄清。
有一个问题与外国公司注册的单一窗口清关有关。 MCA 在此明确表示,没有单一窗口审批可以取代部门监管机构的批准。国家单一窗口系统 (NSWS) 有助于确定所需的批准,但目前不能替代 MCA 备案。 FC-1 表格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
名称批准
发布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