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收集进出美国的外国人的生物识别数据

GAO 审查了国土安全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DHS) 题为“从……收集生物识别数据”的新规则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法律产品

B-337894

2025 年 12 月 10 日

尊敬的兰德·保罗医学博士

主席

加里·C·彼得斯阁下

排名会员

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

美国参议院

尊敬的吉姆·乔丹

杰米·拉斯金阁下

司法委员会

众议院

主题: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收集进出美国的外国人的生物识别数据

根据《美国法典》第 5 章第 801(a)(2)(A) 条,这是我们关于国土安全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统称为 DHS)颁布的一项主要规则的报告,题为“收集进入和离开美国的外国人的生物识别数据”(RIN: 1651-AB12)。我们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收到该规则。该规则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90 Fed。注册。 48604.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

据国土安全部称,该规则修订了国土安全部的规定,规定可能要求所有外国人在进入或离开美国时拍照,并可能要求非豁免外国人提供其他生物识别信息。国土安全部表示,该规则还修改了规定,删除了对试点计划的提及,以及允许从机场、陆路港口、海港或任何其他授权出发点出发的外国人收集生物识别信息的港口限制。国土安全部还表示,正在征求有关具体收集流程以及新运输方式的成本和收益的意见。

随函附上我们对 DHS 是否遵守第 5 章第 801(a)(1)(B)(i) 至 (iv) 条规定的程序步骤的评估。如果您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联系负责与该规则主题相关的评估工作的 GAO 官员,请联系代理助理总法律顾问 Will Shakely,电话 (202) 512-3363。

雪莉·A·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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