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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组织公布“并行”全球最低税收协定的细节
周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宣布了最新的全球最低税协议。该协议允许美国税收制度与经合组织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并列”运作,...经合组织宣布“并列”全球最低税协议细节后,首先出现在美国企业研究所 - AEI 上。
来源:美国进取研究所信息周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宣布了最新的全球最低税协议。该协议允许美国税收制度与经合组织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并行”运作,有效地为美国跨国公司(MNE)“关闭”外国最低税的某些组成部分。该协议代表了特朗普政府和美国企业界的几项胜利,他们寻求重大变革以减轻全球最低税负。即便如此,从政策角度来看,该协议仍然是一个好坏参半的协议,国会可以对其进行改进。
根据这项“并列”协议,美国跨国企业将不受收入包含规则 (IIR)(该规则适用于美国公司的海外利润)或低税利润规则 (UTPR)(该规则允许外国司法管辖区对美国跨国企业的国内业务征税)的约束。此外,之前在第二支柱下不受青睐的某些不可退还的税收补贴(例如美国的 R&E 信贷)将不再触发补充税。
然而,美国跨国企业仍需遵守美国制度,其中包括类似于第二支柱的最低税制。外国利润将根据“净受控外国公司 (CFC) 测试收入”(NCTI) 和企业替代最低税 (CAMT) 缴纳最低税。国内利润将需缴纳 CAMT,而跨国企业仍需缴纳税基侵蚀和反滥用税 (BEAT)。
此外,外国合格国内最低补充税 (QDMTT) 仍适用于美国跨国企业在外国司法管辖区赚取的利润。 QDMTT 仍将在 NCTI 之前适用,这意味着 QDMTT 的支付将产生外国税收抵免,从而减少美国对这些外国利润的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