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S-B 2026 年更新

以下概述了 ADS-B 是什么、哪些国家/地区已经要求 ADS-B 以及即将实施强制要求的国家:ADS-B 更新 2026 篇文章首先出现在 Universal® Operations Insight 博客上。

来源:Universal Operational Insight 博客

本文总结了按国家和飞行情报区划分的当前 ADS-B Out 指令。要求因空域、高度、飞机性能和执法状态而异。运营商必须在飞行计划期间确认适用性,并在调度前确保设备合规。

要点:ADS-B 合规性现已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实施,执法范围按飞行情报区、高度和飞机类别进行扩展。

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大陆、阿拉弗拉海(北部以 B598 航线为界)、大澳大利亚湾(以南以 Q27/L513 航线为界)和巴斯海峡(以东以 H20 航线为界,西南以 L513 为界)的所有飞行高度层的所有 IFR 操作都需要 ADS-B。更多信息请参见 AIP GEN 1.5

加拿大

加拿大国内 A 类和 B 类空域(基本上是 FL125 或以上的所有国内空域)内的所有航班都需要 ADS-B。 NavCanada 会将其扩展到所有 C、D 和 E 类空域,但这不会早于 2028 年。

加拿大与其他国家不同,需要满足两项设备要求。

  • 配备具有 ADS-B 输出功能的适当转发器,其性能符合 RTCA DO-260B 或更高版本的最低操作性能标准;和
  • 具有向地面和天基 ADS-B 接收器广播的天线能力。这一要求可以通过天线分集(使用顶部和底部天线)或使用能够向地面和向上向卫星传输的单个天线来满足。
  •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AIP ENR 1.6.3。

    中国

    中国AIP GEN 1.5第2.5.1.1段规定:所有在ADS-B控制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均应安装符合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0第IV卷第3章和国际民航组织Doc 9871号文件规定的ES版本0(RTCA-260)等效或以上标准的ADS-B设备。

    哥伦比亚

    库拉索冷杉

    萨尔瓦多

    欧洲

    豁免

    如果飞机满足这些标准之一,则将不受该指令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