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皮特·赫格斯 (Pete Hegseth) 关于“不留情面”的言论本身可能违反美国法和国际法

国防部长是指挥系统中的军事领导人。无论赫格斯是否欣赏,他的话本身就具有法律意义。

来源:国际危机组织报告

3 月 13 日,国防部长皮特·赫格斯 (Pete Hegseth) 在五角大楼就伊朗战争举行的电视新闻发布会上宣誓美国对伊朗统治政权的回应:“我们将继续推动,继续前进。对我们的敌人毫不留情,毫不留情。”

这些话本身可能违反美国法和国际法。

赫格斯的“不留情”宣言暗示了战争法的基本禁止。这些是各国同意的具有约束力的规则,旨在通过人道主义和军事考虑的务实平衡来减轻冲突的恐怖和流血。禁止拒绝宽恕是战争法推进这两种考虑的典型例证。

至少可以追溯到内战时期,拒不宽恕就被禁止了。正如 1863 年《利伯法典》(美国战地陆军政府指示,第 100 号总令)中所阐述的那样,“出于仇恨和报复而决不给予宽恕是反对使用现代战争的。任何部队都无权宣布不会给予宽恕,因此也不会期望给予宽恕。” (强调)该规则随后将被纳入美国加入的条约中,包括 1907 年《海牙第四公约》所附的法规中,并作为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的习惯法。重要的是,这一战争法规则适用于空中、陆地和海上战争。

正如《利伯法典》(以及国防部自己的《战争法手册》)所反映的那样,禁止拒绝饶恕包括:1) 禁止在不接受敌方人员合法投降但不应有幸存者的情况下开展敌对行动,2) 禁止简单地宣布不饶恕本身。

换句话说,战争法禁止军事领导人单独宣布“互不饶恕”的言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