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通信委员会:未经许可使用 6 GHz 频段;扩大 3.7 至 24 GHz 之间中频段频谱的灵活使用

GAO 审查了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题为“未经许可使用 6 GHz 频段;扩大中频段的灵活使用……”的新规定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法律产品

B-338158

2026 年 3 月 23 日

尊敬的特德·克鲁兹

主席

玛丽亚·坎特韦尔阁下

排名会员

商业、科学和运输委员会

美国参议院

布雷特·格思里阁下

小弗兰克·帕隆阁下

能源和商业委员会

众议院

主题:

联邦通信委员会:未经许可使用 6 GHz 频段;扩大 3.7 至 24 GHz 之间中频段频谱的灵活使用

根据《美国法典》第 5 章第 801(a)(2)(A) 条,这是我们对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颁布的一项主要规则的报告,题为“6 GHz 频段的未经许可使用;扩展 3.7 至 24 GHz 之间的中频段频谱的灵活使用”(FCC 26-1)。我们于 2026 年 2 月 19 日收到该规则。该规则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91 Fed。注册。 9140. 该规则规定的生效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

根据 FCC 的规定,此规则允许未经许可的地理围栏可变功率 (GVP) 设备在 6 GHz 频段 (5.925-7.125 GHz) 的 U-NII-5 (5.925-6.425 GHz) 和 U-NII-7 (6.525-6.875 GHz) 部分中以高达 11 dBm/MHz EIRP 功率谱密度和 24 dBm 运行有效辐射功率。 91 美联储。注册。 9141。FCC 在规则中规定,GVP 设备必须与地理围栏系统协同工作,以尽量减少对许可的固定微波链路和射电天文观测站造成有害干扰的重大风险的可能性。

随附的是我们对 FCC 遵守第 5 章第 801(a)(1)(B)(i) 至 (iv) 条规定的程序步骤的评估。如果您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联系负责与规则主题相关的评估工作的 GAO 官员,请与我联系 (202) 512-8156。

雪莉·A·琼斯

常务副总法律顾问

外壳

抄送:Andrew C. Hendrickson联邦通信委员会工程与技术办公室主任

低于 5 U.S.C. 的报告§ 801(a)(2)(A) 关于主要规则

发布者

标题

(FCC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