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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买高等法院:穆斯林男子可以登记多次婚姻,因为他们的个人法律允许多次婚姻
孟买高等法院允许一名穆斯林男子登记第三次婚姻,裁定他的个人法律允许多次结婚,并指示塔纳市政公司对他的申请作出决定。法院表示,《马哈拉施特拉邦法案》中的任何内容都不能凌驾于穆斯林个人法律之上。
来源:经济时报一个穆斯林男子可以登记以上的婚姻
个人法律允许多个婚姻,
孟买高等法院在一个男人试图与第三任妻子登记联盟的情况下举行。
10月15日,大法官B P P C Colabawalla和Somasekhar Sundaresan执导了代理人
婚姻注册 Thane Municipal Corporation去年2月,一名穆斯林男子提出的申请,试图与阿尔及利亚的一名妇女注册他的第三次婚姻。
这对夫妇在他们的恳求中寻求向当局颁发结婚证书的指示,声称他们的申请被拒绝,因为这是该人的第三次婚姻。
当局拒绝以
马哈拉施特拉邦婚姻局的监管和婚姻登记法,婚姻的定义仅考虑一个单一的婚姻而不是多个工会。
替补席将当局的拒绝称为“完全误解”,并在该法案的整个计划中说,它没有发现任何会阻止穆斯林男子注册第三次婚姻的任何东西。
“根据穆斯林的人身法律,他们有权一次有四个妻子。一旦是这种情况,我们将无法接受当局的提交,即在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婚姻局规定和婚姻登记法规的规定和婚姻法规的规定中,只能注册一项婚姻,即使是穆斯林男性的案例,也只能注册。”
替补席说,如果要接受当局的争论,那么实际上意味着马哈拉施特拉邦对婚姻局的监管和婚姻登记法案的覆盖法和/或或者已经取代了穆斯林的人身法律。
“本法中绝对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表明穆斯林的个人法律已被排除在外,”法院说。
进一步指出,同一当局讽刺地注册了请愿人与第二任妻子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