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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PHL 正在制定人工智能在创意作品中的使用指南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 (IPOPHL) 表示,它正计划发布指导方针,以确保在创意作品中应用人工智能 (AI) 时获得版权保护。在周一举行的菲律宾国际版权峰会上,IPOPHL 总干事 Rowel S. Barba 表示,关于人工智能的使用,许多问题需要澄清 […]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REUTERS
菲律宾知识产权办公室(iPophl)表示,它计划发布指南,以确保在创意作品中应用人工智能(AI)中的版权保护。
在周一的菲律宾国际版权峰会上,iPophl总干事Rowel S. Barba说,有关在创意产业中的AI使用,需要清除许多问题。
“有关于道德和法律的问题,例如AI是否可以通过版权保护,AI作品是否可以作为现有版权保护作品的衍生品,以及在AI帮助下的作品是否应归功于软件,其开发人员,培训师,培训师,iPophl的尝试,以寻求答案,” Barba先生说。
“我们很快将为艺术家发布有关此指南,”他补充说。
“我们希望菲律宾政府能够提出一个AI法规。看来,不同的政府机构正在做自己的机构,但希望我们能够将所有这些机构纳入一个指南中。”他补充说。
目前,他说创意作品必须是自然人的作品,才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
“无论是由机器还是人制作,我们都需要以申请表披露。我们不注册机器制造的。而且我们还需要披露AI造成了多少百分比。这些是过去一年的实践。”他补充说。
他说,现在正在确定接受AI生成内容的工作的门槛。
版权所有兼相关权利主管iPophl局说,该准则的重点将放在版权注册上。
“我们将提出的一部分准则特别关注版权注册,类似于美国版权办公室在2010年某个时候发布的登记。” Cuyo先生说。
他说,技术可能有助于确定AI完全或部分产生的创意作品。 其他启动Justine Irish D. Ta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