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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如何投票,政客都不会代表你
我们经常被告知,服从政府法令是“自愿的”,因为我们有“代议制”政府。然而,证据表明,政客们并不代表他们的选民。即使他们想,他们也不能代表。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现代民主背后最基本的假设之一是民选官员以某种方式代表了选举他们的人的利益。
政治现状的倡导者反复抨击这一立场,声称税收和监管国家在道德上都是合法的,因为选民是“代表”。即使是经常声称支持“小政府”的保守派也经常反对任何形式的激进主义——例如分裂——理由是,只有在“没有代表的征税”的情况下,美国革命等政治抵抗运动才是可接受的。这意味着,由于美国不时举行选举,因此除了投票之外的任何政治行动——也许可以挥舞一些标语——都是不允许的。
然而,这一立场建立在民选官员真正具有代表性这一观点之上。如果有代表的征税使政府合法——正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那么我们必须首先确定政府的代表主张是可信的。
从理论层面上讲,Gerard Casey 已经对这些说法表示了严重怀疑。Casey 借鉴了 Hanna Pitkin 的研究成果,后者承认以下观点是合理的:
已经对这些说法表示了严重怀疑也许政治中的代表制只是一种虚构,一种构成我们社会民间传说的神话。或者也许必须重新定义代表制以适应我们的政治;也许我们必须简单地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一直称之为代议制政府的实际上只是政党的职位竞争。
也许政治中的代表制只是一种虚构,一种构成我们社会民间传说的神话。或者也许必须重新定义代表制以适应我们的政治;也许我们必须简单地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一直称之为代议制政府的实际上只是政党的职位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