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计划规定,网约车、外卖公司将面临 6% 的高额税收

财政部表示,这些提议旨在通过将提供上述服务的数字平台所有者的收入纳入税级来扩大税基。

来源:商业日报 _经济

乘车服务,在线自由职业工作和食品送货公司面临的税率更高,因为财政部恢复了通过来源提高收入的提议。

在其新提案中,财政部提议提出新的重大经济税,但税率更高,而最初根据数字服务税提议的1.5%。

“该法案旨在通过包括“乘车服务”,“食品交付服务”,“自由服务”和“专业服务”等,在“数字市场”一词的定义中修改所得税的第3节。

说,这些提案旨在通过将提供上述服务的数字平台所有者的收入带入税收范围。

“拟议的修正案旨在用大量的经济存在税代替数字服务税,以6%的税款征税,而数字服务税则为1.5%。财政部说,这将使数字服务的税收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

于2021年推出,目前,数字服务税在出售电子书,电影,音乐,游戏和其他数字内容上征收。

这意味着目前,Netflix,Spotify,Amazon和YouTube等公司正在为其销售征税。

随着拟议的更改,数字服务领域的越来越多的公司(例如Uber,Bolt,Glovo,Jumia等)将加入税收范围,这可能会影响最终消费者的费用。

税款仅对在肯尼亚提供这些服务的外国公司征收,因为当地税收保留,因为预计他们将对其利润缴纳30%的公司所得税。

财政部表示,从肯尼亚获得收入的非居民税应应缴纳的重大经济存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