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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更新育儿假政策
海军宣布更新育儿假政策,将育儿假延长至孩子出生、收养或接受长期寄养安置后的 12 周。育儿假必须在资格赛结束后一年内休。
来源:美国海军新闻稿在大多数情况下,经历出生、领养或长期寄养等合格事件的水手将被授权享受 12 周的育儿假,以照顾他们的新生儿、领养或安置的孩子。
此政策更新适用于所有现役 (AC) 成员 - 现役水手和预备役训练和管理 (TAR) 水手 - 以及一些预备役 (RC) 成员。
使水手有资格享受育儿假的合格事件包括生育一个或多个孩子、领养未成年子女、将未成年子女交给服务成员领养或长期寄养,或这些事件的任何组合。
新政策更新包括:
- 亲生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一年内有权享受 12 周的育儿假。育儿假将在任何疗养假之后休。非亲生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一年内有权享受 12 周的育儿假。海军服役人员(包括双军夫妇)在将未成年子女交给服役人员收养或服役人员收养未成年子女之日起一年内,每位服役人员有权享受 12 周的育儿假。海军服役人员(包括双军夫妇)在将未成年子女交给服役人员进行长期寄养或永久寄养之日起一年内,每位服役人员有权享受 12 周的育儿假。
服役人员可以连续休一段时间或每周休一次育儿假,也可以与普通假一起休,但育儿假必须在符合条件的事件发生后一年内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