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6年5月1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人工智能法》第50条规定的透明度义务的指南草案(以下简称“指南草案”)。一旦通过,将于8月2日起实施。透明度义务分为五类。首先是,在提供交互式AI系统时,AI提供商(开发和提供它的企业)有义务构建一个系统,让用户认识到他们正在与AI系统交互。当普通用户无法识别正在使用人工智能时需要发出通知。第二是人工智能提供商有义务确保在提供生成音频、图像、视频或文本等内容的人工智能系统时,其输出作为人工智能产品是机器可读的。目前对此的技术解决方案还不够,因此有必要使用多种解决方案,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单一解决方案可能就足够了。第三是人工智能部署者(使用人工智能
国内生产总值根据买卖数量和市场价格衡量一个经济体的经济交易情况。但这种方法对人工智能有用吗?安东·科里内克 (Anton Korinek) 和帕特里克·麦凯尔维 (Patrick McKelvey) 解决了“人工智能在 GDP 统计中的位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2026 年 5 月)中的问题,两者都是可读的政策简报和……继续阅读《GDP 未能捕获人工智能吗?》一文《GDP 未能捕获人工智能吗?》首次出现在《Conversable Economist》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