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日韩关于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影响的行动计划 根据 2020 年 4 月 14 日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 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发表的《东盟与中日韩关于应对 2019 冠状病毒病 (COVID-19) 特别峰会联合声明》以及《东盟与中日韩关于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影响的部长联合声明》,本行动计划将上述声明转化为具体行动。本行动计划旨在促进东盟与中日韩在 10+3 合作框架下进行合作与协调,以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该地区的经济影响,为未来的紧急情况做好准备,并实现疫情后的经济复苏。 《行动计划》确定了东盟成员国和10+3国家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个目标,即(1)在考虑各自国内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保持市场开放,开展贸易和投资;(2)增强本地区经济复原力。具体而言,东盟和10+3国家将共同努力,在短期内促进和推动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食品、大宗商品、药品、医疗用品等基本货物的畅通流动,在长期内努力加强本地区供应链连通性的复原力、互补性和可持续性,包括支持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的企业、弱势群体和中小微型企业,并促进及时共享与基本货物和物资贸易有关的措施信息。本行动计划将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议赋予东盟成员国和中日韩三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际法原则实施,并与《河内行动计划》保持一致。本行动计划无意限制东盟成员国和中日韩三国在采取和实施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所需措施方面的政策空间,也不产生国际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1. 保持市场开放以促进贸易和投资
11. 让我们花点时间回顾一下 COVID 应对措施中的几个关键要点,因为它与我们三个机构(世卫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贸组织)的交汇有关。首先:开放贸易对于扩大生产和传播对策是必要的。第二:迅速达成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谅解对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创新和获取途径更有利。第三:当危机来临时,制造业和创新能力的过度集中会成为一个弱点。12. 今天,我们正在研究这些经验教训如何适用于 NCD 的背景。13. 2022 年 6 月,当世贸组织成员通过关于 COVID-19 应对和未来大流行病准备的部长级宣言时,他们认识到,加强全球生产、科学和技术能力也将“有助于制定 COVID-19 以外的公共卫生危机解决方案”。14. 世贸组织各机构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分析 COVID-19 大流行的经验教训和挑战,正在产生有助于为迫在眉睫的 NCD 危机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的见解。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五点:15. 首先,多样化医疗制造能力是应对大流行的重要因素,也将有助于应对全球 NCD 疾病负担。我们都记得贫穷国家在 COVID-19 疫苗接种队列中被推到最后。鲜为人知的是,大流行相关的干扰严重限制了中低收入国家获得 NCD 治疗的机会,甚至切断了这些治疗。患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和精神疾病的患者陷入困境。世卫组织的调查显示,31% 的
2023 – 2027 《2023-2027年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工作计划》是未来五年加强10+3合作以实现建立以东盟为驱动力的东亚共同体的长期目标的主要指南。 与现有区域机制一致,10+3承认东盟中心地位是不断发展的区域架构的驱动力。 本工作计划将在上一届10+3工作计划成果的基础上,帮助东盟实现其2025年共同体愿景及其后续文件的目标。 本工作计划还旨在根据《东盟宪章》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的原则以及东盟印太展望(AOIP)进一步加强10+3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