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外国国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 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 组织或者个人 之间的 商业活动产生的争议,根据书面协议被提 交仲裁的,或者外国国家通过国际投资条 约等书面形式同意将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 和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 组织或者个人 产生 的投资争端提交仲裁的, 对于需要法院审 查的下列事项 ,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仲裁裁决的承认 和执行 ; (三)仲裁裁决的撤销;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法院 对仲裁进行审查的事项。 第十三条 外国国家的财产享有司法强制 措施豁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外国国家以国际条约、 仲裁协议、 书面合同 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提 交书面文件的方式明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 豁免; (二)外国国家已经拨出或者专门指定财 产用于司法强制措施执行的; (三)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的生 效判决,且外国国家的财产用于商业活 动、与诉讼有联系、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的。 外国国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 辖,不应视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摘要 尽管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目标是限制武装冲突的影响,但它并没有对属于其实际应用领域的情况做出全面定义。虽然相关公约确实提到了各种类型的武装冲突,因此可以一窥这一多方面概念的法律轮廓,但这些文书并没有提出足够精确的标准来明确确定这些类别的内容。尽管如此,仍然需要一定程度的澄清。事实上,根据情况的法律定义,适用的规则因情况而异。通过从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角度提出武装冲突的类型学,本文试图表明,根据国际法律实践的最新发展,该法律制度预期的不同武装冲突类别如何解释。本文还回顾了一些实际情况,这些情况在现有法律概念下的分类存在争议。
人工智能 (AI) 在过去几年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引发了有关人工智能安全性的争论。人们担心人工智能发展过快,没有考虑到所有安全问题,这导致人们呼吁放缓人工智能研究,因为它对每个人的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例如,人工智能领导人呼吁暂停高级人工智能开发 6 个月[1]。同样,《国际高级人工智能安全科学报告》也提出了一些安全问题,甚至对军事用途等没有生死攸关的决定那么重要的问题也是如此[2]。我们认为,人工智能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自主武器系统 (AWS),这是人工智能的一个令人担忧的用例,对人类生命构成了令人震惊的威胁。最近的研究 [3] 是人工智能领域为数不多的明确解决 AWS 风险的研究论文之一,提出了减轻这些风险的建议及其对人工智能研究和全球稳定的影响。我们以这类工作为基础,质疑军事人工智能是否可以在国际人道主义法 (IHL) 的背景下得到安全监管。
4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人道主义法与当代武装冲突的挑战》,2011 年,31IC/11/5.1.2,第36- 37 页;可访问 https://www.icrc.org/en/doc/assets/files/red-cross-crescent-movement/31st-international-conference/31- int-conference-ihl-challenges-report-11-5-1-2-en.pdf;《国际人道主义法与当代武装冲突的挑战》,2015 年,32IC/15/11,第 40 页;可访问 https://www.icrc.org/en/download/file/15061/32ic-report-on-ihl- and-challenges-of-armed-conflicts.pdf;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人道主义法与当代武装冲突的挑战》,2019 年,33IC/19/9.7,第 18 页;可访问以下网址获取:https://rcrcconference.org/app/uploads/2019/10/33IC-IHL-Challenges-report_EN.pdf。5 国际法院,《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咨询意见,1996 年 7 月 8 日,第 86 段。6 参见 1949 年 8 月 12 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1(2) 条;1899 年《海牙公约》(第二公约)序言第 9 段; 1907 年《海牙公约》(IV)序言第 8 段。
此外,自 2019 年 3 月发布第一份自愿报告以来,英国一直鼓励和支持其他国家就其本国实施国际人道法的情况编写报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英国制作了一个工具包,为各国研究和起草自己的报告提供指导。它包括两个可选模板——用于简短和更详细的实施报告——以及如何发布报告的指导。该工具包可在 gov.uk 网站上在线访问,目前提供七种语言版本以及英语版本。1 我们已经做了这项工作,并将继续做这项工作,因为英国的立场是,自愿报告的发布有助于加强全球对国际人道法的实施和遵守,并有力地表明了一个国家遵守和实施国际人道法的承诺。我们希望这份更新版的自愿报告将鼓励其他国家公布其在国内实施国际人道法的活动细节,并使这些出版物保持最新,以更好地确定最佳做法,并最终改善对国际人道法的实施和遵守。
a) 背景信息 ................................................................................................................................................................ 52 b) 专家评论与讨论 ................................................................................................................................................ 57 一、合理的军事指挥官标准 ................................................................................................................................ 57 二、背景因素 ............................................................................................................................................................. 60 三、过度性评估 ............................................................................................................................................................. 62
21 世纪的武装冲突比大多数条约法正在制定的 19 世纪或 20 世纪的冲突更加多样化。军事战略和战术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程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体人口或多或少都会直接受到冲突的影响。1868 年《圣彼得堡宣言》规定,各国在战争期间应努力实现的唯一合法目标是削弱敌人的军事力量,这一宣言在今天和当时一样重要,但在可能爆发全面战争的时代,其意义已大大扩展。今天的军事指挥官可能会被指派一项任务,即通过攻击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来摧毁交战国的作战能力。在完成任务时,这些指挥官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将人道规则纳入他们的作战概念中。本手册将指导指挥官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做到这一点。
两年前的今天,全国人大作出《 528 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 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后在 6 月 30 日通过《香港 国安法》,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区公布实施。当天晚 上,我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身分签署政府公告,让《香港国安法》 在香港实施,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由于当时香港正经历了 差不多一年的暴力冲击、社会动乱,国家安全受到威胁,人命财产 得不到保障,《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无疑是香港的「定海神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