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根据上下文可能要求,该术语包括相关要约补充文件,定义如下)涉及下述定义的搁置注册和搁置期内在菲律宾的每次要约和销售(“要约”),该等要约和销售最多 50,000,000 股累计、可延期、无投票权、不参与、不可转换、可赎回以比索计价的 4 系列优先股,每股面值为 1.00 比索(“优先股”或“要约股份”),由 Petron Corporation(“Petron”、“公司”或“发行人”)所有,该公司是根据菲律宾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公司。优先股将以首次公开发行或重新发行库存股的方式在优先股登记声明生效之日起三 (3) 年内分批发售,但须遵守适用法规(“ 保质期 ”)。优先股的发售及出售,包括每一批的条款和条件,均由本公司全权酌情决定。每一批优先股的具体条款将由本公司根据现行市场情况决定,并在发售相关一批优先股时以补充文件形式提供(“ 发售补充文件 ”)。每一批优先股均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登记,并在主板上市。
摘要 在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其市场地位。他们必须在无可否认的关键股票发行过程中提高竞争优势。由于上次危机后优先股发行量增加,以及在当前欧洲低利率时期,优先股正成为更受青睐的投资工具,我们决定分析欧洲优先股的实际属性,以提高股份公司的效率。使用包含 2009 年至 2016 年期间在欧洲市场发行和交易的所有普通股和优先股公司的数据集,我们确定了欧洲普通股、优先股和债券之间的风险(以贝塔系数衡量)和价格波动性关系。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优先股的贝塔系数系统地低于普通股的贝塔系数。然而,如果将 10% 以内的差异视为微不足道,则 53% 的优先股的贝塔系数与同一公司的相应普通股相似或更高,而 33% 的差异仅为 ±10%。价格变异系数显示出类似的关系,只有极小一部分优先股具有固定(稳定)股息。这一结果表明,目前在欧洲交易的优先股实际上并不具备它们通常所具有的特征,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它们承担的风险与普通股相当。这些基本信息应有助于提高股份公司的效率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