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者和例外权力。本法规的提议者是总工程师。提议者有权批准符合控制法律和法规的本法规例外或豁免。提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将此批准权委托给提议机构或其直接报告单位或现场作业机构内的上校或同等级别的部门负责人。活动可以通过提供理由来请求豁免本法规,理由包括对预期收益的全面分析,并且必须包括活动高级法律官员的正式审查。所有豁免请求都将由请求活动的指挥官或高级领导人批准,并通过其上级总部转发给
DODM 军事物资维护 发起部门:国防部采购与保障部副部长办公室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30 日 可发布性:已获准公开发布。可在指令司网站 https://www.esd.whs.mil/DD/ 上查阅。重新发布和取消:国防部指令 4151.18“军用物资维护”,2004 年 3 月 31 日,批准人:国防部主管采购和维持的副部长威廉·拉普兰特目的:根据国防部指令 (DoDD) 5135.02 中的授权,此发布将 2004 年指令重新发布为国防部指令 (DoDI),用于制定政策、分配职责并提供程序,以执行国防部物资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维护,包括武器系统、硬件、设备、软件和数据的维护,或以上内容的维护,包括有机和合同维修源(在本发布中统称为“维护能力”)。
1. 捷克共和国军用物资、民用小型武器和两用货物与技术出口的对外贸易管制制度...................................................................................................................... 7
USD(A&S) 主题:军用物资维护 参考文献: (a) DoD 指令 4151.18,“军用物资维护”,1992 年 8 月 12 日(特此取消) (b) DoD 4151.18-H,“仓库维护能力和利用率测量手册”,1997 年 1 月 24 日 (c) DoD 指令 1348.30,“国防部长维护奖励计划”,1997 年 3 月 7 日 (d) DoD 5025.1-M,“国防部指令系统程序”,2003 年 3 月 5 日 (e) 至 (l),见附件 1 1. 重新发布和目的 本指令: 1.1.重新发布参考文献 (a),以制定政策并分配国防部物资维护的职责,包括武器系统、硬件、设备、软件或任何组合的维护,以及有机和合同维修来源的维护。1.2. 授权根据参考文献 (d) 发布参考文献 (b) 和参考文献 (c)。
1 需要大修或彻底重建零件、组件、子组件和最终产品的物资维护,包括根据需要制造零件、改造、测试和回收。- 国防部指令 4151.18,军用物资维护,1992 年 8 月 12 日,附件 2。
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21-1《军用物资维护》。它为所有现场、非现场制造 (FM/NON-FM) 和非航空物品的本地制造 (LM) 请求建立了统一的处理控制和路由程序。它适用于第 18 联队 (18WG) 单位的所有指定和附属办公室。确保根据本出版物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遵守空军指令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按照 (IAW) 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该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空军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对本出版物的疑问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路由到适当的职能指挥链。
本指令实施 DAFPD 21-1《军用物资维护》。它为建立和监控航空航天设备受控间隔延长 (CIE) 计划提供指导和程序。本出版物适用于所有 AFMC 正规空军。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美国太空军、空军预备役或空军国民警卫队部队。此 AFMCI 可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使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对本出版物的疑问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传送。通过指挥链向出版物 OPR 提交非分级合规项目的豁免请求。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遵守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按照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该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
本指令实施 AFPD 21-1《军用物资维护》。它制定了政策和程序,以支持紧急动力装置 (EPU) 运行后 F-16 飞机的肼 (H-70) 熟悉培训、泄漏检测、溢出和回收。它适用于第 51 战斗机联队 (51 FW) 的所有分配、附属或租户人员和单位。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遵守空军指令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根据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 OPR;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传送到适当的职能指挥链。 0本出版物中使用任何特定制造商、商业产品、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或标记并不意味着空军部的认可。
在当今的不对称环境中,重要的是,排雷行动部门要做好准备,应对冲突带来的各种威胁,包括简易爆炸装置 (IED) 带来的威胁。传统上,国际排雷行动标准 (IMAS) 提供的指导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排雷行动主要侧重于减轻按照正式规定的制造标准生产和组装的爆炸物 (EO) 带来的风险。因此,制定此标准是为了补充现有的排雷行动指导。它不应被视为一份独立的文件,而应被视为 IMAS 框架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框架在应用时可确保所开展活动的安全、质量和效率,从而为排雷行动提供信心。因此,下文中对其他标准的引用应被视为构成标准这一部分的规范性规定。 IED 是指以临时方式放置或制造的装置,其中包含爆炸性、破坏性、致命性、有毒性、燃烧性、烟火性材料或旨在破坏、毁坏、分散或骚扰的化学品。它们可能包含军用物资,但通常由非军用部件设计而成 1 。根据定义,IED 构造没有制造标准;此外,制造
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21-1《军用物资维护》并与 AFI 21-101《飞机与设备维护管理》保持一致。它建立了要求并提供了报告所有指定飞机性能指标的程序。本指令与空中教育与训练司令部 (AETC) 及其下属单位的定期内部绩效审查相结合,支持衡量和评估维护绩效以及提高能力的目标。本指令定义了物流绩效术语,并具有报告和审查程序,以使 AETC 能够根据事实进行管理。本指令适用于所有 AETC 飞行训练活动。它不适用于 AETC 获得的空军预备役司令部或空军国民警卫队单位。本出版物可以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但所有直接补充必须在根据 AFI 33-360《出版物和表格管理》进行认证和批准之前发送到本出版物的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 (注:此要求不适用于当地维护操作说明。)最终发布后,各单位将向维护部门 (19 AF/LGPA) 提供其单位补充文件的副本。本出版物中免除联队/单位级别要求的权限在合规声明后以层级(“T-0、T-1、T-2 或 T-3”)编号标识。有关相关权限的描述,请参阅 AFI 3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