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官乔治普拉特) 和上诉法院都明显反映了对计算机程序保护的强烈敌意,这种敌意严重影响了判决结果,甚至可能是决定性的。2 该判决承认,1980 年的《软件保护法》规定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学作品”进行保护。13 它还承认了“强有力的”三段论,即“如果计算机程序是文学作品,正如立法机关告诉我们的那样,那么计算机程序的非文字结构也受到版权保护。”4 但是,法院还是借鉴了最初反对颁布《软件保护法》的学术论点,设计出一种方法来打破对几乎所有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并且可能还会剥夺任何文学作品的有意义的保护)。 5 事实上,该意见直接破坏了国会的立法,因为(i)将计算机程序视为“本质上是功利主义的”,6“由效率考虑决定”
(百分比)i(其中)237550 8.81 1.1米234265 8.69 II脉冲3903 0.14 III香料(其中)304595 11.30 3.1 Pepper 153711 5.70 5.70 3.2 Ginger 7421 0.28 3.3 3.3 3.3 cardamom 41588 1.54 1.54 3.4 ARECAN 3.4 ARECAN 3.4 ARECAN 3.697(67) 1480695 54.94 4.1腰果53007 1.97 4.2椰子787769 29.23 4.3咖啡84696 3.14 4.4茶36557 1.36 1.36 4.5橡胶517475 19.20
b'假设 S i 是标准形式博弈 G 中局内人 i D 1; : : : ; n 的有限纯策略集,因此 SDS 1 : : : S n 是 G 的纯策略方案集,i .s/ 是局内人选择策略方案 s 2 S 时局内人 i 的收益。我们将在 S 中有支持的混合策略集表示为 SDS 1 : : : S n ,其中 S i 是在 S i 中有支持的局内人 i 的混合策略集,或者等价地,S i 成员的凸组合集。我们用 S i 表示除 i 之外所有局内人的混合策略向量集。如果对于每个 i 2 S i , i .si ; i / > i .s 0 i ; i / ,则我们说 s 0 i 2 S i 被 si 2 S i 强支配。如果对于每个 i 2 S i , i .si ; i / i .s 0 i ; i / ,且对于至少一个 i 的选择,不等式是严格的,则我们说 s 0 i 被 si 弱支配。请注意,一种策略可能不会被任何纯策略强支配,但可能被混合策略强支配。假设 si 对于玩家 i 是一种纯策略,使得玩家 i 的每个 0 i \xc2\xa4 si 都被 si 弱(分别强)支配。我们称 sia 为 i 的弱(分别强)支配策略。如果存在一个所有玩家都使用支配策略的纳什均衡,我们称其为支配策略均衡。一旦我们消除了每个玩家的劣势策略,结果往往是一开始不占优势的纯策略现在占优势了。因此,我们可以进行第二轮消除劣势策略。事实上,这可以重复进行,直到纯策略不再以这种方式被消除。在 \xef\xac\x81nite 游戏中,这将在 \xef\xac\x81nite 轮次之后发生,并且每个玩家总是会剩下至少一个纯策略。如果强(或弱)劣势策略被消除,我们称之为强(或弱)劣势策略的迭代消除。
有时,游戏没有基于严格主导策略或严格主导策略的迭代消除的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换句话说,玩家的最佳策略通常取决于其他玩家将选择什么策略。纳什均衡是一个较弱的概念,更有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