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 10,000.00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25% ,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新股发行总数的 15% 。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不超过 11,5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文件的副本连同“附录五 — 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可供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因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第二支柱示范规则而产生的递延税项的确认和披露的暂时例外情况。该等修订亦为受影响实体引入了披露要求,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实体的第二支柱所得税风险,包括在第二支柱立法生效期间单独披露与第二支柱所得税相关的当期税项,以及在第二支柱立法颁布或实质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期间披露其第二支柱所得税风险的已知或合理可估计信息。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该等修订对本集团并无重大影响。
我们是中国金融服务行业的技术即服务提供商,国际业务不断拓展。我们为金融服务行业的各类参与者提供软件,并收取前期实施费用和持续的交易费用。根据 CIC 的数据,就 2020 年金融软件和服务收入而言,我们在中国上市的技术即服务提供商中排名第二,占总市场份额的 5.7%。我们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基于软件的技术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加快数字化转型并确保其可持续性。我们相信,“技术 + 业务”模式是我们的关键竞争优势,也是我们赢得新业务和与客户互动的驱动力。通过将我们丰富的金融行业专业知识与针对行业需求量身定制的技术相结合,我们不仅提供经过验证的解决方案,还使我们的金融机构客户能够将技术应用于复杂的行业特定业务场景,从而简化客户的数字化流程。这种方法使我们的客户能够提高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并降低风险。自我们成立以来,中国 100% 的大型和股份制银行、98% 的城市商业银行、63% 的财产保险公司和 49% 的人寿保险公司都使用过我们的至少一款产品。除了金融机构外,我们的客户还包括金融服务行业的其他服务提供商。
该集团的借款权的权利分别截至1月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该集团的借款额为1,459,425,000元和1,101,960,000元人民币,仅在报告期后才符合某些财务比率。在申请2022修正案后,此类借款仍被归类为非当前的归类为只有在报告期限之后仅在报告期结束时仅在报告期结束后才遵守的盟约。
(i)在上一年中,该小组与宁波与地方政府签订了一份土地和建筑物,与宁波,中华人民共和国(“ PRC”)签订了与该集团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一块土地和建筑物有关的土地和建筑物,即宁布斯·辛纳台机器公司(Ningbo Shintai Machines Co.)在过渡期间,由转移和安置成本的资产的赔偿组成。在2021年完成搬迁后,在抵消与搬迁相关的相应成本后,确认了土地搬迁的收益为258,066,000元人民币,而自从在协议中规定的条件以来,未完成的条件以来,对搬迁的相应成本被归类为递延收入。但是,所有相关条件在本年度都得到了满足,并且已确认收益为71,194,000元,以减少当年所产生的相应成本。
本公告由天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本公告旨在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的新业务分部,即为超市及大卖场连锁店(“连锁超市”)提供最后一英里配送系统服务(新能源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系统)。推出新业务分部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已决定推出与连锁超市最后一英里配送系统有关的新业务分部。此新业务分部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连锁超市提供最后一英里配送系统服务。本集团已成立丰彩智能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为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以开展此新业务分部。 新业务分部 市场机遇 中国的超市连锁店的按需零售配送部门每年都在快速增长,因为消费者在COVID-19疫情期间养成了新的消费习惯:按需零售配送。基于这一消费习惯的改变,按需零售配送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其配套设备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充电设备仍处于红利期及快速发展,尤其是超市连锁店的专职配送员(“配送员”)使用的专用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充电设备,具有很强的品牌效应。
确认您的声明:为了有资格查看随附的发行说明书或就票据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必须是 (i) 符合美国证券法第 144A 条含义并依赖该规则的“合格机构买家”,或 (ii) 根据美国证券法 S 条例位于美国境外(统称“合格投资者”)。通过打开电子邮件或访问发行说明书,您将被视为已向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及其中所列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初始购买人”)声明:(1) 您和您代表的任何客户都是合格投资者;(2) 您提供给发行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本电子邮件已发送到的电子邮件地址不在违法的司法管辖区内;以及 (3) 您同意以电子方式接收发行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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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引用了有关该公司在上海的区域总部的某些媒体报告,这些报告是虚假且没有根据的。实际上,正如该公司在SEC在SEC中披露的,2020年10月,公司在上海建立了一家合资企业,以及360组实体和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之一,以建立其区域总部和一个附属工业园区,以支持该公司的未来业务和360集团。公司和360集团实体分别持有合资企业中股本的40%和30%。在2021年12月,考虑到该公司在上海的大量业务扩张,该公司获得了360集团实体在合资企业中持有的整个30%股权。因此,这些设施将使公司能够合并其所有基于上海的部门和员工,这些部门目前分散在不同地点,将其分散到一个办公空间中。该公司认为这将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并提高运营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