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克兰战争导致中美关系紧张的背景下,本文探讨了美国可能采取的实际措施,以更有效地管理某些中国金融机构在美国境内的投资活动。本文还探讨了美国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可能采取的措施,以管理美国实体和个人对中国金融机构和证券的境外投资。提出了几项政策建议。首先,监管机构需要扩大国民待遇的概念,包括对国有和政党影响力的全面审查。其次,美国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应要求向投资者适当披露直接投资于资产管理公司等中国金融机构所带来的风险。第三,可变利益实体的广泛使用以及确保国家和中共在中国公司中影响力的措施,值得美国政府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以保护美国投资者和市场。第四,应通过中美监管机构之间持续积极的对话来解决中国公司可能大规模从美国交易所退市的问题。
本次调查依据美国 1974 年贸易法修正案(《贸易法》)第 301 条发起。1 第 301 条是一项关键的执法工具,可用来处理美国贸易伙伴的各种不公平行为、政策和做法。第 301 条列出了三类可能引起诉讼的外国行为、政策或做法:(i) 违反贸易协定;(ii) 不合理的(定义为与美国国际合法权利不一致)且给美国商业带来负担或限制的行为、政策或做法;以及 (iii) 不合理或歧视性且给美国商业带来负担或限制的行为、政策或做法。2 第三类行为与本次调查最为相关。 301 条将“歧视”定义为“在适当情况下,包括任何拒绝向美国商品、服务或投资提供国民待遇或最惠国待遇的行为、政策和做法”。3“不合理”的行为、政策或做法是指“虽然不一定违反或不符合美国的国际合法权利,但在其他方面不公平和不公正的”。4该法规进一步规定,在确定外国的做法是否不合理时,“应在适当的范围内考虑”向那些被拒绝给予美国公司的互惠机会。5如果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定 301 条调查“涉及贸易协定”,
本资源手册旨在作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用指南。它提供背景和技术信息,旨在实现两个广泛目标:促进发展中国家知情地参与正在进行的知识产权问题谈判,包括 WTO,并协助各国当局在增长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实施和通过知识产权政策。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定期更新本手册。为实现上述目标,本资源手册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每一项规定,旨在彻底了解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这并不是一项学术活动。其目的是阐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影响,特别是强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 WTO 成员国根据其各自的发展水平追求自己的政策目标留下一些回旋余地的领域。因此,本资源手册不会提供量身定制的处方,而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影响和可用选项提供指导。本资源手册的结构 本资源手册分为六个主要部分,大致遵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结构(参见本资源手册的目录)。更具体地说,它涉及:第 1 部分:义务的性质、原则和目标(本部分涵盖第条和序言:将 TRIPS 规则定性为最低标准;成员对实施方法的自由裁量权;TRIPS 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国民待遇和最惠国条款;有争议的用尽问题以及第条规定的 TRIPS 目标和原则。)第 2 部分:实质性义务(对应于 TRIPS 协议第二部分第 1-7 节。它详细讨论了 TRIPS 协议涵盖的所有实质性权利,特别是敏感问题,例如专利和相关事项,例如获取药品和关于 TRIPS 协议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另一个专利问题涉及根据第 27.3(b) 条正在进行的谈判。关于生命形式的可专利性,其中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彻底的分析,并附上了成员在当前审查该条款中的各自立场的摘要。第 2 部分是资源手册的核心章节之一。)40)。此外,还为读者提供了有关地理标志的 TRIPS 条款的详细分析,有助于理解 TRIPS 理事会正在进行的谈判。第 3 部分:知识产权与竞争(第 8.2 条和 TRIPS 协议第 II 部分第 8 节,第 8.3 条)第 4 部分:权利的执行、取得和维护(本部分包括 TRIPS 协议第 III 部分和第 IV 部分。正是在这一领域,发展中国家在建立适当的执行程序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实施挑战。)第 5 部分:解释和争端预防与解决(涉及 TRIPS 协议第 V 部分关于透明度和争端解决以及 WTO 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解释方法。关于争端解决的部分详细说明了
